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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中山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1-12-28  信息来源: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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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十四五”时期是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山市重振虎威、加快经济高质量崛起的关键时期。中山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要求,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奋力把中山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新成果转化基地。

  《中山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中山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从2019年8月开始,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基本思路起草、规划编制修改与论证、规划衔接,制定出台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的总体思路

  《规划》结合中山实际,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1 1 9”工作部署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布局,按照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要求,牢牢把握“双区”建设机遇,强化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四个面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1 6”的发展思路,提出“十四五”时期中山科技创新发展的定位目标和重点任务。即,围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条主线”,围绕优化创新发展空间布局、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构建新型现代产业技术体系、推动开放协同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创新生态环境“6大重点方向”布局科技创新发展主要任务。

  三、《规划》提出中山科技创新发展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中山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要素加速集聚,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效能显著提升,形成科学、高效、联动的创新发展体系,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新成果转化基地。

  (二)具体目标

  《规划》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发展目标,并形成14个量化的预期性指标。具体包括:

  一是整体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左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

  二是科技创新基础显著增强。争取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40%。省级重点实验室达1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达13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1200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达85家。

  三是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研发投入强度大幅提高,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4%,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实施“5321”工程,培育1个产值5000亿元(智能家居)、1个3000亿元(电子信息)、1个2000亿元(装备制造)、1个1000亿元(健康医药)产业集群。

  四是科技创新人才加速集聚。优化实施人才计划,创新型人才规模质量双提升,重点引进培育市级以上创新科研团队达80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达30人。

  五是创新创业环境持续优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科技成果得到有效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显著增强,技术合同交易额达40亿元。科技与金融结合更加紧密,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四、“十四五”时期中山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部署

  《规划》围绕六大方向科学布局科技创新发展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优化创新发展空间布局。全力打造3个重大创新平台。统筹民众街道,将火炬开发区建设成为深中产业拓展走廊高品质核心承载区、大湾区西岸创新驱动发展主引擎和高质量发展高地,全力建设成为一流国家级高新区;统筹南朗街道,将翠亨新区建设成为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新中心、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粤港澳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集聚国际型服务中枢、创智型总部基地、生态型文化新城三大功能,将岐江新城打造成为中山城市新客厅。同时,着力构建中山科学城、中山南部新城、中山北部产业园、中山西部产业园4大特色产业平台,统筹整合配置全市创新资源,促进全市创新发展空间格局优化。

  二是大力发展高水平创新主体。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树标提质工程,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计划,增强总部企业根植性,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梯队。优化实施科技人才发展计划,加大柔性引才、精准引才、定向引才力度,加强中山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人才港等聚才平台建设,改善创新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建设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加快推进中山光子科学中心和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建设,完善中山实验室体系,发展壮大新型研发机构,优化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培育高水平创新平台。优化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加大对孵化载体建设扶持力度。

  三是打造新型现代产业技术体系。提升现代产业技术综合竞争力,实施主导优势产业链培育工程,延伸主导产业链条深度和广度;以推动产业集群持续优化提升为主线,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落实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推动中山制造向中山智造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狠抓“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家居、社会民生科技等新型现代产业技术。推动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打造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高地,全面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

  四是构筑开放协同创新新格局。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深度对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加强与深圳、广州、港澳等地在科技创新政策、高端人才、产业合作等方面的协同合作。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强化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合作,链接全球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拓展面向“一带一路”的开放创新合作。全面构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引进高水平军民科技科研院所落户中山。

  五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落实科技管理机制改革,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启动监督和管理分离的项目管理改革。推动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改革,改革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探索采取“揭榜挂帅”“板块委托”“并行资助”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优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实行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完善科技评审专家的管理制度,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力度,探索试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稳定支持”、“科技悬赏”等投入方式;加强科研经费柔性管理,探索开展“负面清单 包干制”等新型经费管理模式,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评价体系。

  六是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顶层设计,坚持锐意改革、创新发展的理念,制定出台先进性、前瞻性的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大力实施科技招商,打造“科技 金融 产业”融合发展的市级科技招商平台,吸引产业、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创新要素向中山集聚,持续提升创新效率与能力。加强创新文化宣传,加强科研伦理与诚信建设,全面提升科普水平,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培育新时期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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