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中山科发〔2017〕261号),文件依据的上位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已不再执行,省政府新出台的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 号)已去掉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的内容。
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我局拟废止《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现征求公众意见,请于12月5日前通过oa或email函复。
联系人:郑国策,88329907;
邮箱:zsskjjfzk@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 号)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