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2018〕6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30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度应用,培育我市发展新动能,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现特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并于6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盖章)反馈至我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市政府737室),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特此函致。
附件:中山市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88303920;传真:88303066)
附件
中山市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2018〕6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30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度应用,培育我市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到2021年,人工智能对我市政务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效能显著提升,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组建1个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建设1个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培育3个或以上人工智能示范项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培育。
1、推动人工智能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对企业技术创新、增资扩产给予扶持,重点引导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
2、引进具有创新活力的龙头企业。支持全球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在中山设立人工智能创新机构,引进一批高端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和龙头企业。坚持省市联合、部门联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
3、孵化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企业。推进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培育和发展人工智能创业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建设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构建开源开放平台,孵化一批人工智能创业企业。(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4、加强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发展。支持企业加快全球布局,加强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设立一批海外研发机构、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利用海外创新资源为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服务。(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二)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服务主体。
5、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企业。引进或培育3家或以上拥有关键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企业。支持我市电子政务、装备制造、机器人、电子信息、智能家电、医疗健康、在线教育、商务服务等领域企业加快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着力培育或引进人工智能芯片、传感器、算法、核心技术服务等企业,厚植我市未来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根基。(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6、支持人工智能研究应用。支持各创新主体与各省市的优势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人工智能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鼓励神经网络芯片、智能传感器、微型器件等核心硬件应用与产品研发。推动机器视觉、语音识别、智能交互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支持企业与社会机构举办各类人工智能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电子政务、装备制造、机器人、电子信息、智能家电、医疗健康、在线教育、商务服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
7、组建中山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链代表性企业、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社会机构等组建中山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加快推动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支持联盟举办人工智能论坛等活动,加强产业政策宣传,推动人工智能产业与我市传统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人工智能产业应用水平。(市工信局)
(三)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示范应用。
8、推动智慧政务审批及应用。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加快我市政务数据的整合和融通,推进基于“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的智慧政务审批创新,促进市民网上办事更加便捷、简易。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推广智能政务机器人,为申办政务审批的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引导分流等服务。加快人工智能语音交互、智能分派等技术在12345等政务咨询平台的应用。(市政务局)
9、加快发展智能装备。支持我市数控机床、汽车、船舶、航空、能源等装备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加快产品升级,重点推进高端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和应用。开展智能制造成套装备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支持发展智能工程机械、智能船舶、开展远程远人操控、运行状态监测、工作环境预警、故障诊断维护等智能服务。大力发展具有机器视觉、智能分析、数字孪生等智能装备。支持汽车制造企业发展无人驾驶汽车,研发生产人车交互设备、智能车联网、智能车载电子等关键零部件及整车,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农业、商业、环保、水文、测绘、海洋和安防等应用领域无人装备。培育2个以上智能装备示范项目。(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
10、加快发展智能产品。推动我市电子产品向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智能电视、智能空调、智能冰箱等智能家居产品,实现中山家电向智能化转型。积极布局5g和nb-iot智能终端产业,发展5g、nb-iot、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新型智能电子产品。依托产业联盟,支持我市健康医疗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共同研发影像、检测、分析、诊断、监护等智能医疗设备。支持发展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可穿戴智能产品。支持我市厨电企业应用语音识别、手势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共同创新智慧厨房发展模式。(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局)
11、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以试点示范项目为主要方向,在全市制造行业培育8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推动机器视觉、语音控制、深度学习、协作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生产企业运用人工智能对生产装备、生产线、控制终端实施智能化升级。(市工信局)
12、加快发展智能物流。推动我市物流企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行业在物流路径规划、车辆调度、货物配送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支持物流企业建设无人仓储,实施智能库存管理。鼓励无人车、智能机器人在物流装卸搬运、分拣、运输等环节的应用。鼓励办公楼宇、产业园区和居住小区等发展无人车快递配送业务。(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13、加快发展智能安防。推进智能公安建设,开展智能公安试点,建立实时监控、提前预警、快速反应的智能公共安全防护模式,推动我市铁路、港口、公交等场所普及应用语音识别、人脸识别、人机交互等技术。推动智能无人机、无人车在安防等领域中的应用。支持市安防监控企业应用边缘计算和机器视觉技术,提升监控设备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安防产业应用和创新。(市公安局、市政务局、市工信局)
14、加快发展智能医养。推进智能医院建设,支持机器视觉在临床决策辅助、影像智能识别、病理大数据与仿真分析等智能医疗应用创新。鼓励社区康养机构与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企业加强合作,应用机器视觉、语音交互、健康数据智能分析等技术,提供市民健康记录、分析和预判等服务。鼓励我市健康产业企业融合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家庭康养产品服务与社区康养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模式创新应用。(市卫健局)
15、加快发展智慧教育。加快建设互联网仿真智能教室,开展沉浸式虚拟学习、体验式学习、协作式学习、交互式学习,推广应用智能阅卷机、智能助教机器人、学生知识点评估等智慧教育设备。支持发展基于互联网、卫星通讯的远程智慧教育模式,培育智慧教育新业态。(市教体局)
(四)加快人工智能发展环境建设。
16、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推进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技术转移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人工智能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
17、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在生产制造、健康医疗、生活服务、社会治理等场景的应用,推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托中山市人工智能云计算中心和中山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汇聚我市人工智能数据、算力和算法资源,为人工智能示范项目、产业应用、商业模式创新等提供支撑。(市工信局)
18、营造人工智能试验环境。加快落实国家、省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管理规范,加快研究制定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管理规范。鼓励具备条件的镇区建设车路联网试验环境。加快引进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家电、人工智能软件检验检测机构。(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19、提升人工智能安全保障能力。落实人工智能安全保障标准,应用人工智能安全技术,积极引进或培育人工智能安全技术企业。加大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违背道德伦理等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市公安局、通建办、工信局)
20、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社会资本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力度。拓宽人工智能企业的融资渠道,优化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租赁等融资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融资体系。(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
(五)加快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
21、完善人工智能基础网络。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基础网络建设,统筹推进移动和固定网络的ipv6建设,组织实施光纤、5g基站、nbiot、wlan热点等覆盖工作,推进区域宽带网络协调发展,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提高宽带网络应用水平和增强宽带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全市公共物联网感知基础设施,构建公共安全视频智能监控网络。(市工信局、市通建办、市住建局)
22、建设人工智能云计算中心。建设中山市人工智能云计算中心,为我市人工智能应用提供模型训练、模型部署等方面的算力支撑,不断提升我市人工智能大数据服务能力,致力推动面向政务服务、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人工智能应用算法研发。(市工信局、市政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中山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工信局协调各有关部门推进有关人工智能应用工作,加强对各镇区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工作进行指导。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对人工智能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应用水平,充分激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活力。将人工智能纳入《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扶持范围,加大对人工智能的政策扶持力度。(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三)集聚高端人才。大力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科技产业技术创新人才。加快引进人工智能高精尖人才,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建设。大力开展基础技能应用型人才培训。引入国内外培训机构,着重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培训,加快培训人工智能产业的高技能人才。支持我市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支持企业、高校、职校联合建设一批市级人工智能人才培训基地。将企业急需的人工智能人才纳入高端人才优惠政策范围。(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